長庚美麗殿社區
美麗殿社區社群管理規定 緣起: 本社區自民國93年成立之初即建立社群管理系統,惟當時社群媒體發展尚處早期階段,技術與普及度有限,多數住戶未能即時接收社區公告與重要訊息,導致資訊傳遞效率有限,參與公共事務之意願與互動熱度亦相對不彰。 現為因應即時傳達社區信息、強化住戶間聯繫需求特設LINE群組,另為保障住戶權益、維護溝通秩序並符合法律規範,明確制定社區群組管理規定,請所有住戶共同遵守。 壹、加入資格與身分管理 一、群組成員限於社區區分所有權人、其配偶及直系親屬,每戶一員為代表加入,必要時得由管理委員會審核資格後邀請加入 。 二、所有成員應以真實中文姓名或戶號暱稱標示身分,避免使用匿名或易混淆之綽號,以利識別與溝通 。 三、新成員加入須經管理委員會或指定管理人員邀請,禁止現有成員自行邀請他人入群,防止資訊外洩 。 貳、個人資料保護 一、嚴禁在群組內公開他人之身分證字號、電話、住址、出生年月日等個人資料,亦不得要求提問者提供門牌號碼作為回應條件 。 二、管理單位若需掌握住戶資料,應以內部造冊方式處理,並採取必要安全措施,避免於群組中暴露敏感資訊 。 三、成員應尊重彼此隱私,未經同意不得轉傳對話內容、照片或個人訊息至群組外 。 參、發言與溝通規範 一、群組用途限於社區事務公告、緊急通知、意見反映、活動宣導等與公共利益相關議題,不得作為私人聊天或閒聊平台 。 二、發言應保持理性、尊重與禮貌,禁止謾罵、人身攻擊、散播不實訊息或涉及歧視、煽動性言論,違者依情節處理 。 三、禁止張貼廣告、促銷訊息、政治宣傳、宗教勸募或大量轉傳無關之長輩圖、早安圖、影片連結等干擾性內容 。 肆、管理與執行機制 一、群組由當屆管理委員會設立,由主委為版主其他委員為指定管理員,負責成員審核、發言監督與違規處理 。 二、管理員有權警告、移除違規發言,或將屢勸不聽者移出群組,並得視情況提交管理委員會議討論處置 。 三、群組內意見反映僅具參考性,社區重大決策仍須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,經由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或管理委員會議正式議決,不得以「+1」或已讀視為有效表決 。 四、管理委員會應定期檢視群組運作狀況,並得依實際需求修訂本規範,必要時可決議解散或重整群組 「本規定如有未盡事宜,得由管理委員會另行訂定補充之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