立即掃描此行動條碼,透過智慧手機版本的LINE體驗社群功能吧。
因無法證實原已簽立之原本票是否已真實燒毀,為保障未來無任何給付風險發生,希望建商以除權方式處理保障簽立人,請求建商因自行過失要盡到聲請除權責任,非以讓住戶額外承擔風險之方式處理。